北大法律硕士3年共6.6万天价学费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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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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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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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07年以来,随着部分高校公费、自费的取消及奖助学金制度的变轨,研究生培养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次“天价学费”事件的出现,研究生学费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虽然网上对名校专业硕士研究生高收费争议不断,但各个高校新一年的专业硕士招生高收费依然在持续。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对于公立大学而言,不应该借硕士研究生培养营利。
在北京大学开学这几天,校园里到处可见这样热闹繁忙的景象。但被欢迎的新同学并非都在为进了名校而兴奋,有人在为学费发愁。 8月23日,一篇名为《亲爱的我的北大,我是否该卖身交你的天价学费?》的帖子,出现在天涯论坛上。虽然帖子被批有明显的“标题党”倾向,但其中反映的问题却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该网友称,自己即将进入北京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但每年2.2万元(3年共6.6万元)的“天价学费”,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和学费负担。 这个网友质问,这种收费是否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是否已经沦落成了学校的创收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自2007年以来,随着部分高校公费、自费的取消及奖助学金制度的变轨,研究生培养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次“天价学费”事件的出现,研究生学费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据了解,高校有一部分专业出现了“天价学费”。这种收费是怎么产生的,是否合理?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学费是否天价?各方观点不一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发帖人为女生。当记者试图通过其朋友与她取得联系时,她朋友说,该女生不愿意再谈,“再讨论下去对她在北大读书或多或少有影响”。 在帖子中,这名女生说自己对“天价学费”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虽然每年2.2万元的学费是自己在报名时便知道的,但考研时看到学校的总招生简章上写着普通奖学金额度比学费还高,认为只要自己努力拿到了奖学金,学费就不是什么问题了,“自己只需要解决第一年的学费就可以了”。 但让她失望的是,原本期望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变得“犹如水月镜花”,因为“所有奖学金政策都是法律硕士除外,只有极少数单项奖学金才可以申请,而且奖励额度都不高,奖励名额都不多”。 她这样计算3年的开销:学费6.6万元、住宿费4500元、餐费9000元,其他生活日用品开销按每月50元计算,3年共计1500元,如此加起来,读完这3年至少8.1万元。 “沉甸甸的压力”让她质疑:“北大,你的学费为什么是天价?但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并非只有北大的学费这么高,其他高校的法律硕士收费也不低,比如清华大学2009级法律硕士3年的学费也达到了4.6万元。 相比较而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的学费相对要低些。今年刚考上该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张仑(化名)告诉记者:“虽然每年学费是1.6万元,但只要不挂科,就会有3000元的奖学金”。但也有新生在网上表示“太贵,准备放弃”。 但也有不少人为这种高学费作辩护,抨击作者是在炒作。有人认为这种投资完全值得,高投入,毕业后参加工作收入也高;还有人认为高学费来自高成本。 专业硕士的学费为什么更高 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涉及到硕士的不同类型问题。 “帖子中提到的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和一般意义上的法学研究生不同,作为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资助。” 据了解,按照类型划分,法学硕士属于国家资助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因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补助,除了学费较低外,还可享受国家资助的各类奖助学金、生活补贴等。而法律硕士作为非全日制或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法学硕士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补助,学费要靠自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认为,这是基于培养方向上作出的划分,“法律硕士偏向于职业应用多一些,而法学硕士偏向于理论研究多一些”。 而法学硕士的招生简章规定,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3个等级的奖学金中,最低额的三等奖学金额度每年1.35万元,实际上与学费同额,可以做到完全冲抵。 北大法学院不少学生正是基于这一点指责发帖人在炒作,因为招生简章事先有明确规定,作者不应不了解。 但发帖人却在帖子中提到了教育部发于今年3月11日的一个文件,这个名为《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的文件规定:“各校在研究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时,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发帖人据此认为,北大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不能高于本校三年制普通学位研究生学费1.2万元的标准,“而它现在的收费却是2.2万元,整整超出了1万元。” 她还表示,并非只有她提出了异议,据说北大上几届部分法律硕士曾专门为高学费找过学院领导。今年6月24日,该校部分法律硕士与学院进行交涉,要求学校就天价学费、生活补助、师资配备等一系列问题予以合理解释。她的这一说法记者尚未得到校方证实。 学费改革影响到底有多大 “学校实行的是奖学金制度,学费名义上是1万元,但实际上不但不用交,还能拿到部分奖学金和补助金。”9月9日,刚刚进入北京大学攻读信息科学技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赵永生(化名)告诉记者。 “在我看来,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只是变了个说法而已,对我们没有多大改变。”他说。 据了解,北京大学自2007年起参照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提高了奖学金的数量,以充抵学生的培养经费和部分生活费。 根据2007年发布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清华大学的硕士生学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8000元。但事实上,清华大学的大多数硕士研究生都能申请到“三助”(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研究助理)岗位,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的,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当出现“挂科”(某一门课程不及格——记者注)时,硕士研究生需缴纳“挂科”当学期的学费4000元。 但并非所有高校的研究生收费改革都能像清华和北大那样。2006年和2007年,湖南省物价局参考国家关于在部分高等院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对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试行计划内研究生收费并核定了计划内研究生学费标准。湖南大学对计划内研究生每年收取3000元学费,但每个学生一年10个月每月有220元补助。 尽管一些高校的收费制度改革让一部分研究生受益,但改革范围并不包括那些专业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奖学金一项中规定: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但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除外。此外,北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部分单项奖学金。 记者注意到,尽管有关高校强调,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招生对象、培养模式、就业去向等方面有不同之处。但从实际情况看,很多方面日益趋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身就是针对那些在职的人员来进修深造的,让本科生来报考专业研究生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使得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有些错位。”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说。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认为,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收费的严格管理,有关政策就可能会为一些学校和个人借此赚钱开了口子。 “据我了解,文科方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教育成本上没有太大差别,因此有些学校把专业硕士的学费定得过高是不应该的。”他说。 硕士生学费是以何标准计算的 现在,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又改革了,一些专业的收费,在一部分人眼中已然是“天价”,对于习惯了免费却也明白免费不可持续的人来说,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到底收多少才合适?对于公立大学而言,是否可以借硕士研究生培养营利?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育系主任劳凯声教授认为,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制确实不公平,何况对于硕士生。“这等于用全体公民的钱去供部分人读书。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本身就会获得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地位,所以自己是受益方,因此应该承担部分费用。” 但究竟应该收多少,是否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定?学术界却形成了不同的意见。 劳凯声不赞成多收,“培养出了高水平的人才,对国家也有利,研究生学费收得过高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应考虑我国大部分高校的公立性质。 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虽然也认同“即便是面向市场收费,也应该以教学为本,不能以赚钱为目的”,但他认为,学校可以根据市场的教学需求来制定收费标准,如果一个学校报考的人数多,这个学校的学费自然要贵一些。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成本支出占农村国民人均收入的160%左右。因此在中国,个人高等教育的支出远远高于理论上应该占有的比例。 专门研究过硕士研究生学费问题的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在一篇论文中认为,本科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多私人产品属性。研究生教育公共产品的属性更少,私人产品属性更多。因此,可以将研究生教育视为私人产品,这是研究生上学应当缴纳学费的理由。 卢晓东认为,研究生的生均成本很难准确计算,特别矛盾的是,估计生均成本较高的理工类学科,报名人数却很少。然而,估计生均成本很低的社科类学科,如民商法连续几年硕士报名录取比平均为17.5:1,学费超过成本后仍有许多学生报考。 他还提出一个“校内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就是学校利用学费再分配的权力,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不利学科——学术型学科进行资助,以保持学科间的平衡发展。 卢晓东认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顺序可安排如下:第一步,职业型学位教育中部分学科先行收费;第二步,全部职业型学科收费,国家监督实行市场定价,同时开始调整拨款机制;最后,学术型学位教育收费,同时调整拨款和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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