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心理学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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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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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0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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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要求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要求:首先单科必须达到国家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 1、学术硕士:总分不低于337分,业务科1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59分;或者总分不低于339分,业务科1不低于240分,英语不低于55分。 2、专业学位:总分不低于339分,英语不低于50分。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求参见《2015年西南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四)。 4、达到相应少数民族分数线的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 (二)复试具体安排 1、报到时间: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上午8:00----12:00 2、报到地点: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大楼222室,报到以后查询复试的相关安排。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下午 14:30—17:00 4、阅卷时间/体检时间: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5、面试时间:2015年4月9日(星期四) 注:不接收外校调剂生。 三、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带上所需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政审和复试。所须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在职人员、非应届考生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学习成绩表 5)《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盖章,分别密封) 6)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7)个人简历 2、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还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籍原件及复印件,须有当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3)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应届和非应届考生)还必须提供已签好的定向就业合同原件一式叁份。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所需材料(拟录取后补上) 除资格审查“1”中所提及的所有材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准备填写完整、签好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经各方签字、盖章的《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测试、英语测试(听力、口语),综合素质测试,思想品德测试以及心理测试。 专业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主要涉及专业基础和研究计划,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具体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 复试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闭卷考试
(二)复试程序 1. 4月7日上午8:00—12:00 ,考生带上所需材料到到我部222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取100元加试费;办理复试事宜;完清这些手续后,前往学部大厅查询笔试及面试安排。 2.4月7日下午14:30,考生到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208、209、210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为心理学专业素质测试。 3. 4月9日,考生到心理学部进行面试,考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4月8—10日,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比例 学术硕士:按照预计招生规模的130%确定。 专业学位硕士:按照预计招生规模的130%确定。 (四)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五)复试考生综合成绩评定方式 1.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综合成绩100分=外语10分+政治10分+业务30分+复试50分) 2. 注意事项: (1)复试成绩为各项(见“复试办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及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工作办法将在心理学部网页进行公示。我部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公示期及意见受理电话、邮箱 公示期: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4月3日 纪委监督电话:023-68367243。受理时间:公示期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意见受理邮箱:306xlxb@sin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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