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学经管学院(学术)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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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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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27 16:35
楼主
根据我校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钊副组长:温涛 成员:戴思锐、祝志勇、胡娟 秘书:王炬 二、复试要求 复试的基本要求:所有拟录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推免生因已进行复试,可不再进行复试,但须报到确认。 三、我院201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执行《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区)复试分数线。 凡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请持有关证件及资料于4月10日到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少民骨干、单独考试考生分数线由研究生院划定。 (二)预计分配计划数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我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分配计划数为80名(不含少民骨干及单考考生),扣除推免生(含团中央计划)后,此次招生预计分配计划数为51名(不含少民骨干及单考考生)。具体分配如下:政治经济学——1名;统计学——2名;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27名;农业经济管理——1名;土地资源管理——1名;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19名。 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4年4月10-11日 (二)报到:2014年4月10日下午2:30到经济管理学院107办公室报到。 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及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提供已签好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叁份。 学院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4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收齐留学院备查。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1、专业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4月11日下午2:30-4:3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为准。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504、505教室。 2、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分组及地点 政审组:胡娟、钱璐 (1)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2教室 (2)金融学、统计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4教室 (3)企业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5教室 (4)会计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310教室 五、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其中:专业笔试占30%;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4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行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费 根据渝价(2004)636号文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元,同等学力另收100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交纳。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七、录取 1、依学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额为止,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预计4月14日起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拟录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经济管理学院107室领取人事调档函。 4、拟录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监督电话:023-6825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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