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查看(514) 回复(0) |
|
ruier123
|
发表于 2015-01-25 14:28
楼主
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与文件精神,食品学院结合本院专业和生源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了本学院详细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切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范围确定 1、对初试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报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准考证(如有遗失,请写一个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提供,须盖章)、《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待业考生可由原学校、原籍所在地政府或档案所在单位提供)。享受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优惠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辅助材料。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2、学术型考生复试比例原则上按预计分配计划数的1:1.6进行。专业学位食品工程考生复试比例原则上按预计分配计划数的1:1.5进行 食品加工与安全考生复试比例原则上按预计分配计划数的1:1.8进行。 二、复试方式、内容与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学术型考生 1、专业课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 专业课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根据我院硕士专业特点,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科目进行专业课的笔试,专业考试的试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教师命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以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3、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包括以下方面: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 政审工作主要依据考生提供的《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成绩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工作原则上在复试阶段完成,人事档案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未完成者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评考核、体检 在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西南大学校医院体检。心理测评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计算规则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的成绩计算及校正。 A、每位同学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实得成绩。 B、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两个复试小组成绩按中位数一致原则进行校正,得到每位同学的校正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0.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校正成绩×0.1+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校正成绩×0.4 (二)专业学位考生 专业学位考生只进行上述2—6条的复试内容。复试成绩由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90%)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0%)构成,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1+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0.9 (三)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及计算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总成绩使用 考生分专业与类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生人数的100%入围导师选择名单。 四、导师选择与录取 入围导师选择名单的考生与学院公布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同时公布每位具有招生资格导师的招生数量与招生类型。入围学生填写导师选择表并由被选择导师签字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未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同学,由学院提供缺额导师信息进行二次选择。二次选择仍未确定导师者,视为自动落榜。缺额名额以总成绩依次替补。 五、时间安排 1、3月28日,成立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和复试实施细则。 2、4月2日,在学院主页对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含各个专业、各类型的复试分数线、拟招生计划预计分配数等信息)。 3、4月2日,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复试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4月7-10日组织考生复试。 5、4月下旬,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国华 成员:周大明阚建全唐军曾凯芳粟辉周芳胡孜 (二)政治考核复试小组 组长:周大明 组员:唐军周芳胡孜 (三)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小组 按专业及类型分为3个复试小组,具体如下: 第一小组(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时间:4月9日上午8:30 组长:赵国华(教授) 组员:丁晓雯(教授)、董全(教授)、杜木英(副教授)、李代明(副教授)、李洪军(教授)、刘雄(教授)、明建(副教授)、尚永彪(教授)、夏杨毅(副教授)、曾凡坤(教授) 秘书:周芳 地点:食品学院二楼会议室(205室) 第二小组(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时间:4月9日上午8:30 组长:阚建全(教授) 组员:贺稚非(教授)、蒋和体(教授)、闵燕萍(副教授)、吴文标(研究员)、曾凯芳(教授)、张敏(副教授)、张惟广(副教授)、张宇昊(副教授)、钟耕(教授)、周才琼(教授) 秘书:邓丽莉 地点:食品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210室) 第三小组(茶学、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工程) 组长:童华荣(教授) 组员:庞晓莉(副教授)、司辉清(副教授)、肖纯(副研究员)、杨坚(教授) 秘书:覃小丽 地点:食品学院二楼小会议室(220室)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